临沂市大秦种植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
时 间:2014年2月6日
地 点:罗庄区黄山镇安头村大秦木业有限公司办公室
主持人: 秦景新
参加人员:黄山镇主抓农业副镇长 王作坤 ;村支部书记 郭玉贵 ;村干部 孟凡喜 ;合作社成员: 秦景新、乔士文、乔德乾、杨月志、秦纪坤、乔景俊。
大会主要议题:
1、设立临沂市大秦种植专业合作社;
2、初步制定本合作社章程;
3、选举产生该合作社的理事会、理事长;执行监事;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由秦景新、乔士文、乔德乾、杨月志、秦纪坤、乔景俊等 6名 成员发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。本社于 2014 年 2 月 6 日召开设立大会,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。决议事项如下:
1、同意设立 临沂市大秦种植 专业合作社。
2、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(由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)。
3、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所为:黄山镇安头村大秦木业有限公司。
4、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: 花卉、苗圃的种植与销售;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;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 。
5、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: 六十万 元。(成员具体出资情况见出资清单)
6、同意选举 秦景新 为理事长(法定代表人);选举 乔士文 、 乔德乾 为理事;选举 杨月志 为执行监事。
7、同意 秦纪坤 、 乔景俊 等 2 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。(具体名单见成员名册)
8、同意指定(委托) 秦景新 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(共同委托代理人)到工商部门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。
9、同意指定 乔士文 为本合作社财务会计。
全体设立人:(签名或盖章)
年 月 日
说明:
1. 本范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。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应当提交设立大会纪要;
2.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,应由全体设立人参加。
3.设立大会纪要由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。设立人为自然人的,由其签名;设立人为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的,由单位盖公章。
4.要求用A4纸打印。